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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質監局獲悉,為增強生產經營者質量誠信意識,嚴厲打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由該局制定的《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違法“黑名單”曝光暫行規定》日前施行。該規定明確,嚴重行政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者將列入“黑名單”,并予以曝光。 據了解,天津市食品生產、工業加工、認證、計量等質監局監管領域內的企業,均被列入“黑名單”機制監管范圍。依據該暫行規定,應列入“黑名單”并依法予以曝光的嚴重行政違法行為包括:未取得質監許可證書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情節嚴重的;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質監許可證書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違法案件貨值金額15萬元以上或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或存在暴力抗法等情節的。 該暫行規定明確,對質監行政違法“黑名單”進行曝光,應堅持逐級審批、公開透明、統一發布的原則。經天津市質監局批準予以曝光的“黑名單”,將通過門戶網站專欄予以發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上發布。對被列入違法違規“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各級執法機構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范圍。 同時,“黑名單”不等同終身制裁,被列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自曝光之日起,1年內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可向天津市質監局申請從“黑名單”中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