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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在山東省臨沭縣召開的全國化肥產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現場會上,國家質檢總局現場發布的2012年全國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復混肥料、磷肥兩類產品的抽查合格率分別為87.7%和94.3%(抽查結果詳見國家質檢總局網站)。 此次抽查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寧夏、新疆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361家復混肥料企業生產的1394批次產品和287家磷肥企業生產的299批次產品。 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養分含量、氯離子等非養分指標和包裝標志等項目不合格,反映出個別企業缺乏質量主體責任意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差,質量管理薄弱,質量控制責任不到位,原料和成品檢驗水平低或不落實,成品儲存管理不規范,有的甚至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 目前,質檢總局已將本次抽查情況通報有關省級質監部門。有關省級質監部門根據抽查結果,已對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將依法對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開展整改復查和其他后處理工作。對復查仍不合格的企業,將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依法進行撤(吊)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等處理。 據了解,為加強化肥產品質量監督,質檢部門每年都安排對化肥產品進行監督抽查,近些年僅對復混肥和磷肥開展了21次和18次國家監督抽查。今年質檢系統還組織開展了化肥產品質量提升行動。其中,在開展產品質量聯動抽查、企業生產條件檢查和無證生產清查“三查”行動中,共抽查了1648家復混肥料和磷肥生產企業的產品,檢查了2704家企業的生產條件,依法對188家抽查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316家檢查發現不能持續保持發證條件的企業、40家清查發現無證生產的企業進行了處理;在化肥執法打假專項行動中,重點打擊化肥有效含量不足、標志欺詐和制假售假等質量違法行為,共出動執法人員47838人次,查辦案件2006起,貨值金額達3256萬多元;在重點區域集中整治行動中,相關質監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對12個縣區、9個鄉鎮的化肥生產重點區域進行了質量集中整頓。
化肥產品質量提升行動也得到了有關地方政府的積極響應。山東臨沭縣化肥產業整合和質量提升工作的做法,被質檢總局確定為化肥產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并在當天的現場會上進行了經驗交流。《中國質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