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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2-11-22 10:33
正文摘要:標準值:我理解就是密度計上刻度上的值 修正值:約定真值=測量結果+修正值 允差值:允許的誤差范圍 如果按上面的理解,假如我的標準值是1.3000,加上修正值-0.0009,最后得到的是約定真值1.2991. 最后這個約定真值再加 ... |
| 學習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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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這個約定真值再加上所給的不確定度:1.2991+0.00037=1.29947 最后這個值在1.29947在(1.3-0.001,1.3+0.001)之間就算合格的” 這一段開始錯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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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第1和第2點是待定呢?按照誤差(修正值)的絕對值≤MPEV-U95 0.0009>0.001-0.00037不是應該算不合格嗎 ? |
| 剛接觸計量,理論蠻復雜的 |
| 第一次來這個論壇 感覺要學的東西真是太多了 感謝?。?/td> |
| 受教了,。謝謝! |
| 看校準證書還有這么多的知識,受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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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 OceanLU 我在11樓說過,所謂的三分之一原則是指::“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U不大于被測對象控制限T的1/3,則測量結果是可信的,該測量結果可用于被測對象符合性的判定”,其中控制限T是對被測對象控制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或上偏差減去下偏差,或公差帶寬度。因此,JJF1094標準所說的“評定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U,與被評定測量儀器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MPEV之比,應小于或等于1:3”,實際上是取“三分之一原則”的1/3~1/10八個檔次之間第四檔1/6。在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計量標準考核、標準物質特性評定中,把可信性加大,“三分之一原則”取1/6是必要的。而在日常校準活動和日常測量活動中,“三分之一原則”取≤1/3足夠了。而Mcp=1.5就是1/3的另一種說法而已。 以PT100為例要求MPEV=3℃,則T=6℃,檢定儀器的U=1.5℃,按照公式Mcp=T/(2U)=6/3>1.5,對于一般檢驗與監控的測量過程是基本滿足要求的,即測量結果是可信的,可以直接用來判定被檢對象的符合性。 你說的計量基礎知識有一句話是“選取計量標準器具的綜合誤差(測量不確定度)為被檢計量器具允許誤差的1/10~1/3?!?,我認為應該更改為“選取計量標準器具的綜合誤差引入的測量不確定度為被檢計量器具控制限的1/10~1/3,或為被檢計量器具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5~1/3。”你可以查一下國家量值傳遞系統,絕大多數是選擇示值允差的1/3,壓力表等選擇1/4,鉑銠熱電偶等則選擇1/1.5~1/2。因為控制限是示值允差的2倍,所以選擇1/1.5~1/2,實際上就是計量標準綜合誤差引入的測量不確定度為被檢計量器具控制限的1/3~1/4,壓力表檢定選擇1/4,實際上就是計量標準器具的綜合誤差引入的測量不確定度為被檢計量器具控制限的1/8。若像“計量基礎”所說“被檢計量器具允差”的1/10,那就是控制限的1/20了,有浪費資源,過于奢侈的嫌疑了。 檢定方案的不確定度的確是除了檢定儀器的誤差引入的分量外,還包括其他因素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只不過檢定過程中,人員、環境、方法都進行了嚴格控制,所以測量設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占據了絕大部分,據統計約占90%,因此在粗略評估時只考慮計量標準計量特性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也就大致可以判定檢定結果是否值得我們相信,用該測量結果判定被檢測量設備的符合性是否會產生令我們不可承受的風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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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3# OceanLU 1.在評價一個測量方案是否值得相信,值得被采用,基本要求就是三分之一原則,用測量能力指數來衡量就是Mcp>1.5。如果算出來MCP<1.5,首先就要否決這個測量方案,否決這個測量方法給出的測量結果。如果測量者在沒有確定測量方案是否可靠的情況下,已經給出了測量結果,且算出來MCP<1.5,測量結果的誤判風險明顯不堪忍受,只有在此情況下才不得已使用JJF1094給出的公式MPEV-U <∣Δ∣<MPEV十U 。 2.如果PT100的MPEV是(-3,+3),檢定方案的不確定度U=0.8,因為Mcp=T/(2U)=[3-(-3)]/(2×0.8)=3.75>1.5滿足要求,測量結果就應該是可信的(又稱可靠的)。你的設定值(標準值)是100℃,PT100顯示值是102.5℃,Δ=2.5℃<3℃,就應該判定被檢PT100是合格的。按照以上測量能力的計算結果證明測量結果是可靠的,誤判風險是可以承受的,的確不需要再加上不確定度了。 |
| 學習了。原來這么看證書 |
| 同意樓上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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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9樓和10樓量友 不確定度是判定測量結果可信性大小的一個參數,三分之一原則是根據不確定度大小判定測量結果是否可信的一個原則。測量界所說的三分之一原則是:“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U小于等于被測對象控制限T的1/3,則測量結果是可信的,該測量結果可用于被測對象符合性的判定”。 控制限T是指對被測對象所控制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或上偏差減去下偏差,或公差帶寬度。原國家計量局推薦的Mcp值要求,基本滿足中等精度檢驗與監控的測量過程之Mcp介于1.5~2.0之間。三分之一原則與測量能力指數Mcp≥1.5是同一個判定原則的兩種說法。因為Mcp=T/(2U),當Mcp=1.5時,U=T/(2Mcp)=T/3,即U/T=1/3。 從樓主提供的校準證書案例中可知,T=(+0.001)-(-0.001)=0.002,U=0.00037≈0.0004,則: Mcp=T/(2U)=0.002÷(2×0.0004)=2.5>1.5 因此該校準方法完全滿足校準工作的計量要求,其校準結果是完全可信的,校準結果可以直接用于被校對象的符合性判定,不必再考慮可信性(不確定度U)的風險追加問題。 至于2樓引用的JJF1094標準所說的“評定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U,與被評定測量儀器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MPEV之比,應小于或等于1:3”,否則應考慮U帶來的風險,也是正確的。眾所周知1/3原則的完整含義是1/3~1/10,>1/3則測量結果可信性風險過大,不值得令人相信,<1/10則投入測量成本過高,有過于奢侈和浪費的嫌疑。 檢定工作是高端的測量過程,風險應該盡可能小,因為MPEV是“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即控制限T的一半,JJF1094說的1:3實際上是在1/3~1/10八個檔次之間取了中間第四檔1/6。在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計量標準考核、標準物質特性評定中,慎重起見把可信性加大,“三分之一原則”取1/6是必要的。而在日常校準活動和日常測量活動中,“三分之一原則”取≤1/3足夠了。 |
| 回復8#規矩灣錦苑 :證書中給出的校準結果不確定度略大于被校密度計允許誤差的1/3,在合格與否的判定中是否應該考慮不確定度對判定結果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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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OceanLU 1.“標準值是1.3000,加上修正值-0.0009,最后得到的是約定真值1.2991”,是錯誤的。標準值就是約定真值,測量結果-真值=誤差=-修正值,因此,測量結果=真值-修正值=1.3000-(-0.0009)=1.3009。 2.“約定真值再加上所給的不確定度:1.2991+0.00037=1.29947”是沒有道理的。校準證書給你的唯一測量結果就是1.3009,不可能再有其它測量結果。不確定度是測量結果的可信度寬度(半寬),與測量結果的大小無關,和測量結果大小有關的是約定真值和誤差(或誤差的反號修正值)。 3.“最后這個值在1.29947在(1.3-0.001,1.3+0.001)之間就算合格的”也是錯誤的。應該是:測量結果1.3009在(1.3-0.001,1.3+0.001)之間,因此合格。因為判定合格與否的標準是測量結果的誤差在±0.001之內就算合格,而修正值是誤差的反號,因此最簡易的方法是,只要修正值在±0.001之內就可以判定合格。由校準證書可知絕對值最大的修正值是-0.0010,-0.0010不超過±0.001的范圍,因此可判定被檢密度計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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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第1和第2點是待定呢?按照誤差(修正值)的絕對值≤MPEV-U95 0.0009>0.001-0.00037不是應該算不合格嗎 ? |
| 支持2樓正解,但是校準證書不應該是給出每個校準點的不確定度嗎?難道這幾個點的不確定度都一樣? |
| 如果是想表達密度計上的刻度值,不應該用標準值,我認為應該用標稱值。證書中這一列標準值應該是檢定用液(硫酸水溶液)的標準密度值,修正值是用該標準值減去被檢密度計的示值得到的。即標準值1.3000g/cm 3,密度計示值為1.3009g/cm 3,得到密度計在1.3009g/cm 3處的修正值為-0.0009g/cm 3。在實際使用中,認為密度計在1.3000g/cm 3處的修正值近似為-0.0009g/cm 3。其他點情況一樣。該證書給出的說明4,并沒有嚴格按照JJF1059-1999表示,其給出的不確定度與測量結果(修正值)在小數位數上沒有對齊。不確定度略大于允差絕對值的1/3,其合格判據為誤差(修正值)的絕對值≤MPEV-U95??梢钥闯觯?、4測量點合格,第1、2測量點不能說不合格,而是待定,先不能判斷其合格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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