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量的概念指物質的質量、體積、物質的量與混合物的總質量之比,即質量含量指物質的質量除以混合物的總質量(mB/m混),也稱質量分數(ω),是量綱為一的量,“含量”未做特殊說明時,一般指質量含量;體積含量即指物質的體積除以混合物的總質量,也稱質量體積,單位為m3/kg;物質的量含量即指物質的量除以混合物的總質量(mB/m混) ,單位為mol/kg,溶質B的質量摩爾濃度(溶液中溶質B的物質的量除以溶劑的質量),其單位也為mol/kg.按上述含量定義,體積分數(VB/V混,舊稱體積百分濃度)不能稱為含量,CO2含量為5%、5% CO2 (V/V)或5%CO2應表達為“體積分數為5%的CO2”。
(5) 不用英文縮寫代替單位符號,如ppm(part per million),pphmpphm(part per hundred million),ppb(part per billion)、ppt(part per trillion)分別表示:10-6、10-8,美國、法國ppb、ppt為10-9、10-12,英國、德國ppb、ppt為10-12、10- 18.但具體修改時,要注明是體積分數,還是質量分數。如53ppm.NO改為:NO體積分數53×10-6.(6)不能用表示平面角的單位符號用來表示程度或時間,如Ⅱ°燒傷應改為Ⅱ度燒傷,心衰Ⅲ°改為心衰Ⅲ度;術后15′30″,應改為術后15min30s.(7)組合單位中斜線不得多于一條,不能同時出現分數斜線和負數冪的形式;當分母有兩個以上單位時,分母應加圓括號,如ml/(kg??d),也可表示為ml??kg-1??d-1.(8)不應在組合單位中同時使用單位符號和中文符號,如km/小時應寫為km/h;非計量單位除外,如次/min.(9)組合單位的倍數單位一般只用一個詞頭,并盡量用于組合單位的第一個單位,分母是長度、面積、體積和kg時除外。如體積質量可選用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