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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度論的錯誤與弊病(2) (《駁不確定度百論集》摘要) 史錦順
5 邏輯混亂
不確定度論在概念、定義、分類以及所涉及的理論與方法上,概念含混,定義多變,思路不清,邏輯混亂。不確定度論推行二十年了,卻沒人能說清楚不確定度到底是什么,到底干什么用。基本文件與專家們各有各的說詞,使廣大計量工作者一頭霧水,無所適從。 6 混淆研制、計量、測量這三大不同領域。 測量依靠測量儀器,根據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指標,就可給出測得值的誤差范圍。計量是依靠標準檢驗測量儀器的誤差范圍。測量計量的場合,誤差理論足夠,不需要搞不確定度評定。在研制測量儀器時,必須進行誤差分析與測量,只能靠誤差理論,不確定度評定沒法用。世界上的各種計量標準,各種測量儀器,都是靠誤差分析研制的;用A類B類評定,不可能研制測量儀器。 7 混淆直接測量與間接測量 測量方程必須是直接測量的結構關系式,表明總指標與各個部分的關系。不確定度論所舉例子是間接測量的量值間的關系式,不能用于測量儀器的研制。 8 違背分割、孤立原則。 測量與計量,每一個結果,都是對象與手段這兩個因素的綜合結果。這樣必須分割因素、突出主要矛盾。測量要選用夠格的測量儀器,計量必須備有夠格的計量標準。不確定度論,測量不講究選用儀器、計量不講究必備標準。而不確定度評定中,混淆對象和手段的作用,更是其致命傷。 - (未完待續) |